轉載-臺北市私立靜心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/托兒所98學年度教師/教保人員甄選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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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nw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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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2009年 7月 8日, 15:29

轉載-臺北市私立靜心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/托兒所98學年度教師/教保人員甄選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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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甄選名額:
(一)幼稚園代理教師:1名
(二)托兒所代理教保人員:2名。
為符應本校校務長期規劃,課程規劃走向雙語教學,師資需求將以具英語能力、電腦文書處理、網頁設計及策劃帶動大型活動專長者為考量,若有缺額增加時,則從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之;但若成績未達甄選標準時則從缺,另擇期辦理甄選。

二、報名時間:98年7月8日至7月13日,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。

三、報名地點:臺北市私立靜心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(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46號,電話:02-29323118#192)

四、甄選公告:甄選辦法公告於校門口及教育局網站:http://www.edunet.taipei.gov.tw/
本校網站: http://210.243.21.2/

五、報名方式: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,通訊報名不予受理。(簡章請上網下載)

六、報名費:新台幣伍佰元。

七、報名資格
(一)年齡45歲以下具中華民國身分無雙重國籍。
(二)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之情形者。
(三)若為本市公私立學校現職合格專任教師,須合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2條資格,無服務義務證明書者。
(四)已修畢教育學程並完成實習,通過檢定尚未取得合格證書者,須簽具切結書。

八、報名手續:
(一)請事先填妥報名表件(附件一、附件二)。
(二)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,半身脫帽照片2張(請自行貼於報名表上)。
(三)檢驗國民身分證。
(四)檢驗學歷證件、教師合格證書、教學經驗證明
(五)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(無則免繳)。
(六)簡要自述(附件三)。
(七)個人教學檔案(不超過10頁)。以上各項資料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。

九、甄選日期:初試:98年7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9:00起。
複試:98年7月14日(星期二)下午1:30起。
十、甄選地點:臺北市私立靜心國民中小學附設幼稚園(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46號)。

十一、甄選方式:
初試7月14日 複試7月14日
上午9:00至9:50 下午1:30起
1.教育專業知能(佔50%)
(含教育概論、教育哲學、教育政策、教學原理等)
2.幼教專業知能(佔50%)
(含幼兒教育概論、幼兒發展與輔導、幼稚園課程與教學、特殊教育等) 1.試教(佔60%)
2.口試(佔40%)

初試:1.以筆試成績為準,依實際錄取名額2-3倍人數錄取備冊後,再進入複試。
複試:1.口試(佔甄試總分40%),以10分鐘為原則,內容含教育理念、班級經營、教學知能、學生心理、輔導方法。
2.試教(佔甄試總分60%),活動以15分鐘為原則,於1小時前抽題,提交教學活動設計並進行教學,材料自備。

十二、錄取公告:
(一)初試錄取名單於98年7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11時,公布於本校大門口及本校網站。
(二)複試錄取名單於98年7月14日(星期二) 下午6時,公布於本校大門口及本校網站。
(三)錄取者應於98年7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簽約事宜,否則以棄權論,屆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
十三、附則:
(一)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甄選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,由應徵者自行負責。
(二)經甄選合格錄取者,於簽約後不得再應聘他校。
(三)經錄取學校指派兼任職務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,否則取消其資格
(四)經錄取者須繳交現職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。
(五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。
98-1test.doc
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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